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部署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11

太原1月24日电 (杨杰英)24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肺炎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该厅部署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通知中,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制订应对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的预案,建立健全相关指挥协调机构,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完善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强调,已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参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环办〔2009〕65号)有关要求科学应对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未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调查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的能力及其分布情况,开展形势分析和研判,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各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优先收运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台账。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市,可选择送至邻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或在本市利用备选设施处置。可备选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包括: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炉、工业窑炉等。因特殊原因,确实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市县,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可对医疗废物进行就地焚烧处置。运行医疗废物处置备选设施的单位要做好运行准备工作,包括依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根据医疗废物的特点对设施在技术上进行相应的完善等。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做好人员防护。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要求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信息。

各市固体废物管理部门负责人在春节假期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完) 【编辑:李玉素】

(文化中国行)岭南嘉木香飘南洋:茶韵千年,一盏寄乡愁

文创“钥匙”打开尘封历史 台青重绘昆仑关抗战共同记忆

551家企业参加青海“春风行动”招聘会 提供1.58万余个岗位

俄方回应蓬佩奥反北京联盟呼吁:中国是我们的伙伴

文博青年专家共聚谈使命和担当

解读《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一周年:搭建虹桥“会客厅” 联动长三角答好“开放题”

2020年全国破获毒品案6.4万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9.2万名

浙江:2020年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聚焦四大科技攻关计划

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打造中国的“药神”之地

在鄂台生台青体验非遗文化庆新春

谁在忽悠“年后北京房价涨3成” 还原真实北京楼市

中国专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介绍中国保障残疾人权利实践

中国(晋江)国际鞋博会启幕 尽显“国际范”“科技风”

中国研究团队发现常压下镍氧化物具高温超导电性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